“我们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为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江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医保力量。”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昊介绍。
图为17日,江西举行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新闻发布会。朱莹 摄
2019年起,江西省推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医保待遇。
截至2023年底,江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12.30万人,较2019年增加了109.1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11.32万人。
同时,江西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去年,江西省医保局会同江西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实施后,不论职工和居民,产妇住院分娩均可享受同等报销待遇,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来看,职工较之前分别增长了5%、10%、5%,居民较之前分别增长了10%、20%、30%。
医保部门如何在保障群众生育医疗待遇、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上精准发力?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部门协同、内外联动,将妇女儿童的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经办服务一体考虑,完善多重保障机制,让广大家庭的生育获得感、幸福感更有成色。”兰昊表示。
据介绍,江西实施新生儿资助参保,对今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其3岁以内(含3岁),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江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即享受待遇。政策实施半年来,全省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达11.74万人,享受医保待遇31.25万人次1.91亿元。
同时,拓宽生育支付范围,今年5月,江西省医保局出台新版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将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乙类支付范围,今年6月1日起实施,预计每年将为参保群众节约2.9亿元医疗费用。
提升医保服务质效方面,江西全面实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0版),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针对异地就医服务,实行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生育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打通省内就医“无异地”,实现生育门诊、生育住院省内“一站式结算”,目前,全省共有2.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最大程度释放医保红利,提升群众生育体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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