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特征有哪些?
股东表决权具有以下特征:
(1)表决权是一项固定权利。表决权是基于股东地位从股东权利中流出的一种权力,除非 法律有规定不能被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剥夺或限制。
(2)表决权是一种互利权利。虽然表决权的行使必须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表决权的行使必然会干预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为公司意志的表达是由若干股东行使表决权构成的。这种干预可以表现为尊重和促进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也可以表现为限制和压制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这样就可以看出表决权与自身利益权有很大区别,属于共同利益权的范畴。在减持股 票的时候,股东减持股 票要提前出公告吗?
(3)表决权为单一股东权。这是一股一票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各国公司法的一般规则。
(4)表决权是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股东权利是民事权利之一,股东表决权也不例外。公司侵犯表决权时股东可以以此为由提起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诉讼,并向直接参与该侵权行为的董事要求损害赔偿。表决权受到第三人侵害时股东可以根据侵权法一般原则请求侵权人停止损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害。
限制股东表决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限制,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权弱于普通股,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只有多股才能有一表决权。
二是间接限制;也就是说大股东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通过所需的最低出席人数和表决权,更难滥用表决权,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
三是对代理投票权的限制。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了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意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大多数国 家的公司法都允许股东委托投票。代理投票制度对于保障股东特别是众多高度分散的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事务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也滋生了购买和滥用代理权的弊端。
什么是股东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根据其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有限公司中,所持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股东的表决权取决于其股权在有限责任的公司中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在公司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他们持有的每一股都有一个投票权。一般来说普通股代表每股一票。优先股有优先获得股息和分享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些股东一般没有股东大会投票权或受到各种限制。如果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些股东通常有投票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指定的其他人行使。只要集中持有30-40%的普通股,大股东就可以控制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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