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多久开庭?
1、不能超过3个月。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院长批准适当的延长;但从立案到开庭,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可以到立案庭咨询,是否因为证据不全而没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为什么建议尽量不打官司?
牵扯精力,并且做其他事情会分心,还有时间成本高。打官司是要一个流程的,受理立案开庭判决上诉执行,所以尽量不要打官司。但事情也不能走极端,如果证据充分,在考虑到上述因素后,可以理性的决策是否有必要打官司,毕竟这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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