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耍小聪明,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面对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马庄前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合懊悔不已。
此前,该村群众举报李某合以极低价格把村内土地流转给其他村建公墓,从中牟取私利近百万元。新泰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调查组首先查阅近几年马庄前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集体资金收支账目。2016年12月,马庄前村流转60亩土地给管家洼村建设公墓,租金216万元,租期50年。2012年马庄前村已将该土地承包给了李某平,此次土地流转协议由马庄前村、管家洼村和李某平三方签署,李某平尚有承包期限46年,收取198.72万元土地租金,剩余4年17.28万元马庄前村收取。
(资料图片)
协议所附的马庄前村与李某平签署的《荒山流转承包合同》,引起了调查人员注意。合同里只有李某平签名和村委会公章,没有村干部的签字。除这份承包合同外,调查人员也没有找到土地承包费用收支等相关账目。
调查人员决定实地走访村民核实情况,村民均表示流转建设公墓的土地此前一直荒着,无人承包管理。与该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核实,他们也表示未见过与李某平签署的承包合同,不知道此事。
事实已逐渐清晰:《荒山流转承包合同》涉嫌造假。调查组决定直接找李某平谈话。
“2012年,你承包过马庄前村的土地吗?”调查组开门见山道。
“是的,原本承包后搞养殖的,但没干。”李某平回答。
“承包费用是多少?”调查组追问,“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给马庄前村的?”
“我……唉……”在调查人员一再询问下,见事情已经败露,李某平不得不说出实情。
原来,面对两百多万的土地流转资金,李某合动起了歪脑筋,打算作为村里“小金库”使用。为了能躲避监管,2016年,李某合找到战友李某平签订了虚假流转承包合同,待李某平收到费用后,李某合把它存至本人名下银行卡,个人挪用5万余元,并擅自做主借给他人40万元。最终,李某合被开除党籍,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山东省新泰市纪委监委 王哲 燕云萍)
标签: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