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基金是怎么回事?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一年以上,并继续为职工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
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材料向社保中心报告,经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生育津贴。
符合享受晚育(23岁以上)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请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夫妻双方应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夫妻双方,由女方填写《申请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男方享受晚育津贴的,男方单位应填写《生育津贴申请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申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和标准
1、领取生育保险,应参加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支付时间要求,具体需要支付多长时间,因为这方面的政策不同,时间不同,时间长度不同,如需要了解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已参加保险并完成备案,要求在当地缴纳生育保险,在其他地区生育并非不可报销,但环节和程序相对繁琐。
3、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不同的条件。
4、连续缴费,生育时仍在缴费,生育时可申请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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