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是一回事吗?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种保障措施。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
在休完产假后,需要准备好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医院住院费明细证明相关的生育资料,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单位人事;
单位办理社保的人事就会为职工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单位工作人员将职工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提交到社保部门;
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会核实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对于审核通过的,就会支付生育津贴。通常生育津贴是打入公司账户,然后由公司账户支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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